好久好久没有写blog,界面仍然没有变,真是令人感动。非常喜欢网易的这个简单的博客系统,一道浅浅的线分割标题与正文,字体是易于阅读的黑体,字号也是相当宜人。啊,我看世界的视角在学了设计之后果然变了很多。
实习并不算辛苦,每天都有blow my mind的事情发生。可是太多太多,阈值便越来越高,不够惊人就不痛快,稍有平淡就有抑郁倾向。今晚乖乖得开始学习短语,拿着个笔记本,把不会的抄下来。虽然这件事来美后一直有做,但都是信手拈来一个本子(再也没有带线的本子,都是空空的sketchbook),然后记下不会的东西。我一直觉得这是个很好的习惯,当然我也随性了很多,虽然有的时候觉得自己应该更organized一些,用一个本子专门做某件事情,但往往还是悦纳了自己,觉得也没什么大不了,好歹我是记下来了,好歹我想起的时候也会去回看一下。
但今天是特别地认真在做这件事情。
伯克利的天到了八点四十才黑,我坐在桌前,看着窗外已经被海上飘来的雾笼罩的一线天空越来越暗沉。短租的房子相当的安静,可我在之前的夜晚里,虽然知道自己可以利用好这样的时间,学习任何一样东西,也因此而自责郁闷过。不想说是懒惰,反正就是看看剧做做有的没的一个晚上就过去了。某一天,我脑子里一直回想着“逝者如斯夫,不舍昼夜”这句话。也是很随性地想着,每个字是什么意思来着?逝者是时间,为什么古人要称其为逝者呢?间而又想到当年的自己是多么有文化,张口闭口一串做作的半文半白,不忍直视。也知道其实所有事情,一旦开始做了便会进入状态。
今天便是这样,之前的室友搬走了,原本的房主搬了回来,一切变得干净整洁得不可置信。所以说生活还是不能苟且。话说回来,其实写这篇文章是因为,我抄着抄着那些短语,回想起以前的一切,和那一切之中我混沌的却又好似坚信不疑的三观。曾经的我,相信我多学两个单词,多看两本书,总是于我自己有很多益处。当然我现在也相信这一点,只是我越来越知道知识不是一切,也越来越尊重并不是靠着所谓的知识生活的人。其实知识,尤其是主旋律所倡导的知识,是一种多么危险让人优越而不自知的存在,而这也让我越来越厌恶我曾经生活过的世界。
有一天在办公室做着一件费神不费脑的事情,歌单换了又换,不胜其烦,开始听哈佛幸福课,因为老子觉得自己好像有点不开心。倒不是对这些公开课抱有多大的兴趣,只是想有点不算空洞的背景语音,但令我自己都震惊的事,我好像听着听着就更生气了。我讨厌那种大学教授的口吻,讨厌大型课堂的气氛,讨厌老师一个淡淡的笑话全场笑声起伏的现象,也讨厌那些明明自己读两本书便能够明白的事情被搬进课堂。又或许只是想起了那几年里,下了通选课,在凉凉的夜里啃着手抓饼的并不开心的自己。
好像有那么一瞬间,觉得不知道自己应该学习什么了。也许是从出生到现在,不学习不进步这件事情都让我焦虑,所以即使是一个悠闲的暑假,即使是已经有了那么多的见识,我仍然隐隐地惴惴不安。抄着抄着那些英文短语,却突然不知道自己该学什么。这话说得我好羞愧,好像自己确实变得现实了。毕竟我看那么多小说,徒增对这个世界更多令我痛苦的思考,这又不能对我带来任何好处,算什么精神食粮?即使我学了很多的英语,假如我以后再也不来美国,我为什么还要学那么多?哎嘛,我写作严重下降,没写出我心中那种怀疑,反倒写得太肤浅没脑了。总之,我对这个世界的好奇从来没有减少过,什么书我都愿意去读,只是我越来越不知道,在这样一个就要步入社会的年纪,一颗习惯性的不断吸取却不想吐出的心,该如何存在。
评论